关于对副食品市场李夏雨经营户点蜡烛的处理决定
发表日期: 2015-11-13 14:58:00 来源: 萧山商业城
萧山华东副食品市场中区35、36经营户李夏雨,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10:40分左右在其营业房内点蜡烛,被社会事务科、消防队当场发现并予以制止,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李夏雨经营户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萧山商业城交易市场入场经营责任书》等有关规定,给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安全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发后市场对经营户本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鉴于其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经市场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李夏雨经营户作出了如下处理:
1、向市场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检讨。
2、李夏雨经营户向市场缴纳文明保证金1000元。
3、市场对李夏雨经营户扣除文明保证金500元。
4、处理意见报上级相关科室,并在市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本处理决定于2015年11月13日执行。
萧山华东副食品市场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