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波经营户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处理的决定
发表日期: 2016-7-24 0:01:00 来源: 萧山商业城
萧山商业城太平洋市场经营户——萧山商业城晓波电动车有限公司(经营户房号:商乐街22-24号)法人代表胡波,于2016年7月18日4点30分许,未经市场审批擅自在经营场所使用电焊,被巡逻的综治巡防大队人员发现并制止,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胡波经营户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萧山商业城交易市场入场经营责任书》等有关规定,给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安全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发后市场对经营户本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鉴于其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经市场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胡波经营户作出了如下处理:
1、向市场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检讨。
2、胡波经营户向市场缴纳文明保证金1000元。
3、市场对胡波经营户扣除文明保证金500元。
4、将处理决定通报商业城各市场、相关部门、市场各经营户。
5、本处理决定于2016年7月22日起执行
浙江萧山商业城太平洋广场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