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组织开展开具增值税发票培训学习
为适应税务局对发票开具的新政策和新要求,近日,萧山商业城财务审计科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国税发票新政策的业务学习,使各类票据规范合法。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我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应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不得作为税收、付款等凭证。
二是仅对于开票日期2017年7月1号及以后的增值税发票有该要求,同时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就不需要填写,比如自然人、政府机构、工会组织等。个别发票(定额发票、飞机票等)没有购买方识别号栏次的,则不需要填写。
三是开具“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等较为笼统的项目需要下一级明细(如办公用品的下一级明细为尺子、橡皮等),并注明用途,且在发票或发票清单中体现。如没有下一级明细,不得报销。餐费发票需要注明用途、用餐人数,菜单清单未作要求。
四是工程维修类增值税发票需注明该笔金额发生的项目名称、工程维修地点,工程类发票需在办公室李青处移交相关资料归档签字后方可支付。
五是针对目前国税代理开票窗口工作量大,票据信息录入内容增多,加上部分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请假等情况的发生,科室要求大家克服困难,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碰到问题及时与国税沟通,共同度过难关。
通过此次增值税发票新政策的学习,使商业城单位财务人员在票据管理及规范开票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提高了专业理论水平。
商业城管委会财务审计科